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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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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表
202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及高中录取情况
一、考试基本情况
2020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考人数1543人。计入高中录取总分考试科目为十科(含体育),总分值82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道德与法治、物理各80分,化学、历史、生物学、地理各60分,体育60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及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成绩不计入高中录取总分(各科分值10分),但各科操作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作为高中录取必要条件之一。
二、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依据安教体发〔2020〕54号精神,结合我县高中学校实际情况,确定2020年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53.62。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08.85,江南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53.62,安康市内其他部分高中学校在我县招生执行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高中录取情况
(一)招生计划
根据安教体发〔2020〕54号、安招办发〔2020〕13号精神,各高中学校分批次招生计划如下表:
(二)录取规则
根据安教体发〔2020〕37号、安教体发〔2020〕39号、安教体发〔2020〕40号、安招办发〔2020〕13号精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及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分批次录取。被中学、江南中学录取的考生可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选择到职业高中就读,但录取到职业高中的考生不得要求到两所普通高中就读。被安康市内其他部分公办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如需回本县就读,一律到江南中学就读,被安康市内其他非公办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如需回本县就读,一律到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就读。
1.艺体特长生(提前批次)录取。中学提供艺体考生专业考试达标初录名单,依据考生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2020年中学实际录取艺体考生37人(录取花名册见附件),艺体考生缺额指标调整到普通高中。
2.普通高中(第一、三批次)录取。艺体特长生(提前批次)录取完毕后,对余下考生按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及录取规则进行各批次录取,各学校录取情况如下:安康中学录取普通高中生6人,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公办学位录取普通高中生15人,安康高新中学(民办)统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12人,中学录取普通高中生663人,江南中学录取普通高中175人,安康中学高新分校民办学位录取体育特长生2人,共计录取873人。
3.职业高中录取。对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依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共计录取619人。
4.其他情况。汉滨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职业高中1人。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人数13人(可由县职教中心优先录取),其中,自愿放弃填报志愿人数3人。
四、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印制,并加盖学校和考试招生工作站公章后送达考生。
2.录取报到。被录取新生报到时间及要求由招生学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送达考生。
3.回户籍地就读及随迁子女高中录取。本县户籍在省内县外就读的,应在就读地办理完高中学籍注册及相关手续后,通过高中阶段转学相关规定转回户籍地到指定高中学校就读。本县户籍在省外参加中考考生,务必于8月10日前凭参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录取高中所在县区教体局招生办盖章和录取高中盖章)、当地中考的成绩证明(就读学校所在县区教体局招生办盖章)、中考准考证、户口簿原件到县教体科技局教育股进行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教体局同意后由县教体科技局按成绩到指定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外省随迁子女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陕教考〔20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4.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报市教体局审批后在政府网站民生服务-教育服务-教育动态栏目、教育公众微信号公布。
五、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解释权归县考试招生工作站
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0年8月10日